截至2025年4月28日

451.57亿元

12.45亿元

您所在的位置:福建体彩网 > 正文

禁止强迫中奖彩民捐款——彩票法律讲堂(十)

2012-03-23 09:21 来源:中国体育报 责任编辑:

  问:听说彩票中奖后必须捐款是吗?

  答:当然不是。

  近日颁布的《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五条中明确规定,彩票发行机构、彩票销售机构、彩票代销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,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。

  近两年,大奖频现彩市,但是中奖彩民特别是中得千万以上甚至亿元大奖的彩民,常常会为捐款而烦恼。有媒体曾经报道过在领取巨奖之后,工作人员会建议彩民多多捐款,而且不少媒体还专门对彩民的捐款金额进行了排行。对此,很多彩民都曾有过抱怨,“现在物价飞涨,中个500万扣除税,剩下的钱还不够在北京买套房子。” 禁止强迫中奖者捐款得到了彩民的认可,“这条规定很亲民,献爱心本来就是自愿行为。”作为中国最大的慈善群体,彩民在购买彩票的同时,已经有彩票公益金奉献于公益事业,而且大部分彩民也表示中奖后会捐助部分资金给需要帮助的人,“但是被强迫就会让公益事业变了味道。”

  此外,为了进一步保障彩民的利益,《实施细则》中还规定,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。彩票中奖奖金不得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兑付,不得以实物形式兑付,不得分期多次兑付。(彩 花)

中国体育彩票温馨提示:购彩有节制,请理性投注!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彩票及兑奖!

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办 Copyright@2009-2018 福建体彩网 版权所有

备案号:闽ICP备07015141号 通用网址:福建体彩/福建体彩网

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40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