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彩票管理条例》《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立足于体育彩票“来之于民、用之于民”的原则,2019年度,我区本级分配使用彩票公益金239.98万元,用于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相关支出,现将相关使用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群众体育139.98万元
组织举办群众体育赛事99.98万元;全民健身设施、健身路径器材采购安装40万元。不断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活动,完善健身设施,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健身场地。
二、竞技体育100万元
平潭少体校集训、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100万元,提高了我区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。
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
2020年6月2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