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25年5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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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营实体店经营承诺书

2021-05-13 10:56 来源:福建体彩网 责任编辑:

  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:

  本人作为贵中心的体育彩票代销者,现特此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:

  一、不组织、不参与销售或推介非法彩票。若本人出现该情形,贵中心有权将本人及销售员一并列入黑名单,不再允许本人申请及销售体育彩票。

  二、不安装、运行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应用程序,或者违规外接设备。

  三、不参与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。

  四、自签订本承诺书起,保证完成以下销量任务:

  (一)2018年9月30日前审批的专营实体店(以下简称“实体店”)

  1.县(市、区)城区实体店(含闽侯上街投资区实体店)连续三个月累计销量(含电彩和即开销量,下同)总额须不低于15万元,且每月销量须达到3万元(含)以上。

  2.永泰、闽清、罗源、闽侯乡镇实体店,连续三个月累计销量总额须不低于6万元,且每月销量须达到1万元(含)以上。其余县(市、区)内,凡属于乡镇实体店的,连续三个月累计销量总额须不低于9万元,且每月销量须达到2万元(含)以上。

  (二)2018年9月30日后审批的实体店

  1.永泰、闽清、罗源、闽侯主城区实体店(含闽侯上街投资区实体店),自签订《中国体育彩票代销合同》后的第四个自然月起,连续三个月累计销量总额须不低于15万元,且每月销量须达到3万元(含)以上。

  2.永泰、闽清、罗源、闽侯乡镇实体店,连续三个月累计销量总额须不低于10万元,且每月销量须达到1万元(含)以上。

  3.鼓楼、台江、仓山、晋安、福清、长乐、连江、马尾城区实体店,连续三个月累计销量总额须不低于25万元,且每月销量须达到3万元(含)以上。属于乡镇实体店的,连续三个月累计销量总额不低于15万元,且每月销量须达到3万元(含)以上。

  如本人未做到以上任何一项承诺,本人自愿接受贵中心随时作出的解除双方签订的《中国体育彩票代销合同》并收回体育彩票设备的处理措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诺实体店编号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诺人(业主)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民身份号码:

年 月 日

  下载:专营实体店经营承诺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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